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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阿斯巴甜安全性 不再进行风险评估 昨日,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处指,去年6月1日起生产的食品只要是添加阿斯巴甜均应标为 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 。 市质监局食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,2008年6月1日起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 2760-2007)代替旧版的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 -1996)和《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》(GB/T 12493-1990),以前版本的规定是,添加甜味素或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 甜味素或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 ,但是新版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中,甜味素被删掉,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 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 。无论是甜味素还是阿斯巴甜都是俗称,两者共同的化学名称为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。按规定在食品中使用阿斯巴甜是安全的,不再对其开展重复的风险评估。 免责声明:杭州酷德教育官网转载上述内容,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、可操作性或可用性承担任何责任,仅供读者参阅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