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街口工商所为个体工商户发放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
17日上午,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新街口工商所发放了首张个体经营的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,这也是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后本市首批发放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。
据悉,此前由卫生部门发放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将逐步被工商部门发放的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取代,退出历史舞台。
根据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卫生部门将不再颁发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,现行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将在生产环节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一分为三,分别交由质监、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。据新街口工商所负责食品安全的李宾鹏所长介绍,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前发放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目前仍继续有效,但在到期后须向工商部门申办有效期为3年的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。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将逐步取代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。
据了解,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后,工商局专门设立了受理平台,申请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的个体工商户经过核查后,场所、设备和人员等符合要求的,就可取得《食品安全许可证》,从而办理营业执照,开展食品销售活动。
李宾鹏所长表示,新版《食品安全法》实施后,工商部门专门投入力量进行食品流通环节的工作,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营业执照发放工作相结合,办事效率提高的同时,对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保障力度也得到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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