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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一咖啡店无发票 咖啡券也限用
5月6日,呼和浩特市读者王女士向本报反映:“前几天,我多次在位于中山路维多利购物中心二楼的COCO咖啡美食店吃饭。然而,前两次索要发票时,服务人员都说过几天才有发票。第三次消费完后,我再三坚持,服务人员赠送了几张咖啡券。第2天,我拿着咖啡券到COCO咖啡美食店,并选择靠近阳台位置的座位时,服务人员告知那片区域最低消费58元,而且咖啡券的消费不算在内。COCO咖啡美食店这种做法让人无法接受,而且还涉嫌霸王条款。” 5月7日,记者来到了COCO咖啡美食店,看到雅间和阳台明显处并没有张贴最低消费的提示,咖啡券上写着:本券可以在COCO咖啡美食店使用;使用本券可赠送漂浮冰咖啡或卡布基诺咖啡一杯;每人每次限用一张;本店保留最终解释权。记者注意到,咖啡券上没有明确标明雅间和阳台不能使用。对此,COCO咖啡美食店的服务人员表示,这是公司规定的,而且咖啡券只限在大厅使用。 对此,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宝音秘书长告诉记者:“消费者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 咖啡店在赠送咖啡券时应该事先告知消费者,咖啡券只能在大厅使用,而且还有最低消费。但是,咖啡券上并没有注明这些限制条件, 咖啡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而且涉嫌霸王条款,这种做法不合理。” 对于咖啡店没有发票一事,呼和浩特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消费者无论在任何地方消费,都应该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,如果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,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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